遗嘱扶养协议签署要求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2025-05-30
遗嘱扶养协议是指在遗嘱中规定,由特定的人对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其他受扶养人员提供扶养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和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扶养协议的签署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形式要求:遗嘱扶养协议应当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面前亲自声明意愿。公证人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行为能力进行审查,并确保其表达的意思是真实和自由的。2.内容要求:协议中必须明确规定扶养的方式、期限以及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被扶养人享有的具体权益,以及扶养人的责任范围。3.委托人条件:遗嘱人在签署遗嘱扶养协议时应当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若遗嘱人因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准确表达意愿,则不能签署此类协议。4.生效条件:遗嘱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完成公证并经相关部门备案后正式生效。遗嘱人的死亡是该协议的前提条件之一。5.法律保护:一旦遗嘱扶养协议生效,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该协议内容,被扶养人和扶养人的权益将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遗嘱可以赠与财产,可以规定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可以规定遗产的归属,可以设立遗嘱执行人,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对其余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受扶养人员进行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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