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需要怎么确定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2025-04-26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确定方式如下:
一是看是否计入公摊。若建设单位售房时把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即计入公摊,那产权归全体业主。
二是看是否占用共有区域。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场地的停车位,产权归业主。
三是看有无特别约定。建设单位能证明合法产权来源,且合同约定归其所有,产权就归建设单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有三种确定方式,计入公摊面积的归全体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归业主共有;建设单位有合法产权来源且与业主合同约定归其所有的,产权归建设单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保障了业主对小区相关设施的权益。若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把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计入公摊面积,这意味着全体业主为此买单,停车位产权自然归全体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停车位,本质上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以也属于业主共有。而建设单位若通过合法审批、建设等程序取得地面停车位合法产权来源,并且和业主在合同中有明确归属约定,那么产权就归建设单位。若您在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需依据多种情况确定。计入公摊面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若建设单位有合法产权来源且与业主有特别约定,产权归建设单位。
1.看是否计入公摊面积:若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将小区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该部分面积计入公摊面积,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看是否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看是否有特别约定:建设单位能证明对地面停车位有合法产权来源,如通过合法审批、建设等程序取得,且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归属建设单位,其产权归建设单位。
建议业主在购房时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停车位的约定,建设单位也应确保产权来源合法且约定明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判断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计入公摊面积是重要考量因素。当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把小区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里,此部分面积计入公摊,停车位产权就归全体业主共有。这体现了业主在购房时已为停车位付出成本。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停车位,产权属于业主共有。这类停车位是利用业主公共资源设置的,理应归全体业主。
(3)若建设单位能证明对地面停车位有合法产权来源,像通过合法审批、建设程序取得,并且和业主在合同中有停车位归属建设单位的约定,其产权则归建设单位。这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
提醒:业主和建设单位在涉及停车位产权问题时,要留意合同约定条款,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购房者在买房时要向开发商了解小区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是否分摊到房价中,可查看相关的购房合同、成本核算资料等,以此初步判断停车位产权可能归属。
(二)业主可关注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否是占用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建设的,如有疑问可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咨询,确认此类车位归属全体业主。
(三)建设单位若主张停车位产权归自己,需查看其是否能拿出合法产权来源证明,比如合法审批文件等,同时也要查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有无关于停车位归属的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是看是否计入公摊。若建设单位售房时把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即计入公摊,那产权归全体业主。
二是看是否占用共有区域。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场地的停车位,产权归业主。
三是看有无特别约定。建设单位能证明合法产权来源,且合同约定归其所有,产权就归建设单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有三种确定方式,计入公摊面积的归全体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归业主共有;建设单位有合法产权来源且与业主合同约定归其所有的,产权归建设单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保障了业主对小区相关设施的权益。若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把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计入公摊面积,这意味着全体业主为此买单,停车位产权自然归全体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停车位,本质上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以也属于业主共有。而建设单位若通过合法审批、建设等程序取得地面停车位合法产权来源,并且和业主在合同中有明确归属约定,那么产权就归建设单位。若您在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需依据多种情况确定。计入公摊面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若建设单位有合法产权来源且与业主有特别约定,产权归建设单位。
1.看是否计入公摊面积:若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将小区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该部分面积计入公摊面积,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看是否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看是否有特别约定:建设单位能证明对地面停车位有合法产权来源,如通过合法审批、建设等程序取得,且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归属建设单位,其产权归建设单位。
建议业主在购房时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停车位的约定,建设单位也应确保产权来源合法且约定明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判断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计入公摊面积是重要考量因素。当建设单位销售房屋时,把小区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分摊到业主房屋里,此部分面积计入公摊,停车位产权就归全体业主共有。这体现了业主在购房时已为停车位付出成本。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停车位,产权属于业主共有。这类停车位是利用业主公共资源设置的,理应归全体业主。
(3)若建设单位能证明对地面停车位有合法产权来源,像通过合法审批、建设程序取得,并且和业主在合同中有停车位归属建设单位的约定,其产权则归建设单位。这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
提醒:业主和建设单位在涉及停车位产权问题时,要留意合同约定条款,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购房者在买房时要向开发商了解小区地面停车位建设成本是否分摊到房价中,可查看相关的购房合同、成本核算资料等,以此初步判断停车位产权可能归属。
(二)业主可关注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否是占用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建设的,如有疑问可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咨询,确认此类车位归属全体业主。
(三)建设单位若主张停车位产权归自己,需查看其是否能拿出合法产权来源证明,比如合法审批文件等,同时也要查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有无关于停车位归属的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