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对评估不满意怎么办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2025-04-19
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可按规定流程通过申请复核评估和专家鉴定来解决。
1.申请复核评估: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指出报告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则重新出具报告,维持则书面告知。
2.申请专家鉴定: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若鉴定报告无技术问题则维持,有问题则由评估机构改正重出报告。
建议对评估结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申请复核或鉴定时准备充分资料以支撑观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时,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指出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维持则书面告知。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初步纠正评估错误的机会。
(2)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具有专业性,能从更权威角度判断评估报告的准确性。
(3)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后,若报告无技术问题维持报告,有问题则评估机构需改正重出报告,保证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提醒:
在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时,要注意时间限制,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情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同时指出评估报告问题。
(二)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有这些解决途径:
一是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提出问题,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原机构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若维持结果,会书面告知。
二是若对复核结果还有意见,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若鉴定评估报告无技术问题,维持报告;若有问题,评估机构需改正并重新出具报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依次通过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来解决。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时,有明确的解决途径。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则重新出具报告,维持则书面告知。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鉴定报告无技术问题则维持,有问题则评估机构需改正重出报告。这些途径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拆迁评估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如果在拆迁评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1.申请复核评估: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指出报告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则重新出具报告,维持则书面告知。
2.申请专家鉴定: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若鉴定报告无技术问题则维持,有问题则由评估机构改正重出报告。
建议对评估结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申请复核或鉴定时准备充分资料以支撑观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时,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指出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维持则书面告知。这为当事人提供了初步纠正评估错误的机会。
(2)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具有专业性,能从更权威角度判断评估报告的准确性。
(3)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后,若报告无技术问题维持报告,有问题则评估机构需改正重出报告,保证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提醒:
在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时,要注意时间限制,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情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同时指出评估报告问题。
(二)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有这些解决途径:
一是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提出问题,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原机构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若维持结果,会书面告知。
二是若对复核结果还有意见,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若鉴定评估报告无技术问题,维持报告;若有问题,评估机构需改正并重新出具报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依次通过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来解决。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时,有明确的解决途径。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则重新出具报告,维持则书面告知。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鉴定报告无技术问题则维持,有问题则评估机构需改正重出报告。这些途径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拆迁评估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如果在拆迁评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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