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的审判规定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2025-06-20
关于小产权房的审判规定,小产权房作为有限制条件的小套型商品住房,其法律性质涉及房地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而使用权人则拥有居住或使用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的纠纷通常涉及继承、离婚分割、征收补偿等方面。其中,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若小产权房为被遗产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可能由继承人获得,而使用权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在离婚时,小产权房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如属一方所有,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征收补偿问题,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遗产包括被遗产人死亡时所拥有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收益。第一条(六)房地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为国家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为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实行。第二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可以采用‘两限’方式建设,即有限制条件的小套型商品住房。在此类住房的购买、使用和转让上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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